暂停国家秘密载体印制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情形有哪些?
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在二十日内完成整改,逾期不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应当给予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暂停资质的处罚:
(1)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,擅自与其他涉密集成资质单位合作开展涉密集成业务的;
(2)超出行政许可的业务种类范围承接涉密集成业务的;
(3)发生需要报告的事项,未及时报告的;
(4)承接涉密集成业务,未按规定备案的;
(5)未按本办法提交年度自检报告的;
(6)不符合其他保密管理规定,存在泄密隐患的。
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在二十日内完成整改,逾期不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给予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暂停资质的处罚:
(1)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,擅自与其他涉密印制资质单位合作开展涉密印制业务的;
(2)超出行政许可的业务种类范围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;
(3)发生需要报告的事项,未及时报告的;
(4)未按本办法提交年度自检报告的;
(5)不符合其他保密管理规定,存在泄密隐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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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金城出版社《保密常识百问》
值班编辑:孙纲
平台编辑:赵志坤